阜宁党建之窗
www.fndj.gov.cn

 
 阜宁县委组织部主办
 
   
大学生“村官”补贴也要防拖欠
文章类型:党建速递 文章加入时间:2008年11月24日8:27

中组部财政部最近联合下发通知要求——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出现资金被挪用、挤占等问题,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

    本报讯 中组部和财政部最近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各地尽快上报完成2008年度中央选聘计划的数量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单,按照东、中、西部地区不同标准,拨付200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一次性安置。

    据了解,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自今年3月部署以来,各项工作有序推进。目前,大多数省区市已圆满完成今年选聘任务,大学生“村官”陆续到村任职。为保证大学生“村官”顺利开展工作,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、生活条件,中组部和财政部就大学生“村官”生活补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:一是要保证足额安排资金。大学生“村官”到村任职所需资金不足部分,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地方财政安排,原则上不由乡村负担。二是要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助。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,及时足额地把补助发到任职学生手中,不得延误拖欠。三是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。保证专款专用,不断完善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,为到村任职大学生在农村建功立业提供资金保障。如果出现资金被挪用、挤占等问题,将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。

文章出处:阜宁县委组织部
文章作者:阜宁县委组织部
发 表 评 论』『新 闻 推 荐




   
……………:::::::新闻搜索::





 
……………:::::::推荐新闻::
 

……………:::::::热点新闻::
 



 

Copyright © 2002 阜宁县委组织部(www.fndj.gov.cn)
阜宁县信息中心技术支持